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以下为浙江省公务员差旅费标准:
一、住宿费标准
1. 四星级(含四星级)以下酒店、宾馆、招待所、青年旅社: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
2. 四星级(含四星级)以上酒店、宾馆、招待所、青年旅社:每人每天不超过400元。
二、伙食补助费标准
1. 差旅期间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
2. 因工作需要,确需在差旅地就餐的,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
三、市内交通费标准
1. 公务车: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
2. 出租车:每人每次不超过50元;
3. 长途汽车:每人每次不超过100元。
四、其他费用
1. 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
2. 误餐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误餐费用报销;
3. 部分地区特殊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标准以当地财政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变动,请以最新规定为准。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