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师晋升副高的具体条件可能会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最新政策有所变动。以下是一些一般性的条件和要求,供您参考:
1. 学历要求:
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技工学校教师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
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一般应从事所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
3. 职称评审:
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应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4. 教育教学能力: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教学成绩优秀,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认可。
5. 科研成果:
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论文,或者有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
6. 师德表现: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7. 其他要求:
需要参加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审,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条件和要求请以辽宁省教育厅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最新文件为准。建议您关注辽宁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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