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护理并拥有护士职业资格证的人是可以开设药店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营业执照:首先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明确药店的经营范围。
2. 药品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药店经营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这个许可证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包括药店设施、人员资质、质量管理等方面。
3. GSP认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是药店必须具备的条件,这要求药店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都符合规范要求。
4. 人员资质:
执业药师: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店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执业药师,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销售等工作。
其他人员:药店还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他们应当具备相应的药品知识和技能。
5. 药品储存条件:药店需要具备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设施,如冷藏、阴凉、常温等不同条件的药品储存区。
6. 消防安全:药店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7. 卫生条件:药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卫生要求。
8. 培训与教育:药店负责人和员工需要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您可以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证件,然后开设药店。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保符合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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