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ure”制度起源于美国,主要是指大学和学院中教师获得终身教职的制度。这个制度的基本含义是,一旦教师通过评审获得终身教职(也称为tenure track),他们就可以在学院或大学中继续工作,直到退休,而不必担心失去职位。
以下是Tenure制度的一些关键特点:
1. 评审过程:教师通常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评审,包括试用期(probationary period)和终身教职评审。在试用期,教师需要证明他们在教学、研究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能力。
2. 终身教职:获得终身教职的教师享有学术自由,可以在不受解雇威胁的情况下进行研究、教学和发表学术成果。
3. 稳定性:Tenure制度为教师提供了职业稳定性,使他们能够专注于长期的研究项目。
4. 学术自由:Tenure制度保护教师表达和研究的自由,即使他们的观点或研究可能与主流观点不同。
5. 责任:获得终身教职的教师通常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比如指导研究生、参与学术委员会的工作等。
在中国,Tenure制度并不普遍,但一些大学和学院也在逐步引入这一制度,以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不过,中国的Tenure制度与美国的有所不同,它可能更多地侧重于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学术成就,而不是完全的终身职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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