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高考志愿填报录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综合评价录取:江苏省实行“3+1+2”高考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和物理、历史2门选考科目。高校录取时,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2.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高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照顺序进行检索和投档。
3. 专业志愿平行设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多个专业志愿,且专业志愿之间是平行的。考生所填报的多个专业志愿,高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 招生计划调整: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并在录取过程中进行补充录取。
5. 调剂录取:在完成第一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进行调剂录取。
6. 特殊类型招生:对于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高校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时将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7. 招生计划分配:高校招生计划按照省、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分配,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调整。
8. 预科班招生:部分高校可招收预科班,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一般低于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
9. 录取批次调整:根据高校类型和专业特点,录取批次进行调整,如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等。
10. 服从调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如选择服从调剂,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高校可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
请注意,以上原则仅供参考,具体录取政策以当年江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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