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公职人员的等级体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来确定。根据这个法律,公务员分为以下五个等级:
1. 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这是公务员中的高级职务,主要针对副厅级及以上的领导职务。
2. 一级至四级副调研员:这一级别针对厅局级领导职务,是副厅级以下的高级职务。
3. 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这一级别针对县处级领导职务,是县处级以下的高级职务。
4. 一级至四级科员:这一级别针对一般公务员,是县处级以下的中级职务。
5. 办事员:这是公务员体系中的最低级别,通常指基层公务员。
这些等级不仅仅是对公务员职务的划分,还包括了相应的职级和待遇。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在工资、福利、晋升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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