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师德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爱国守法:教师应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 爱岗敬业:教师应忠诚于教育事业,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努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关爱学生: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4. 教书育人: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5. 为人师表:教师应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
6. 终身学习:教师应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在这些内容中,“关爱学生”被视为师德的核心。因为教师的工作本质是教育人,而教育人的前提是关爱学生。只有真正关爱学生,才能更好地实施教育教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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