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的单位名称通常有以下几种:
1. 乡镇人民政府:这是乡镇一级的行政单位,负责乡镇的行政管理事务。
2. 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是乡镇人民政府的内部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3. 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办公室:负责乡镇的经济管理和发展规划。
4. 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乡镇的社会事务管理,如教育、卫生、文化等。
5. 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乡镇的计划生育工作。
6. 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所:负责乡镇的财政收支管理。
7. 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8. 乡镇人民政府水利站:负责乡镇的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
9. 乡镇人民政府文化站:负责乡镇的文化活动和公共文化服务。
10. 乡镇人民政府民政所:负责乡镇的民政事务,如优抚、救灾、低保等。
这些单位名称可能会因地区、职能划分等因素有所不同,但大体上涵盖了乡镇一级的行政机构和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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