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录取原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遵循国家招生政策: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2. 公平公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每一位考生都有公平的竞争机会。
3.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录取时注重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
4. 志愿优先:在录取过程中,优先考虑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
5. 分数优先:在考生志愿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6. 专业服从调剂:对于未能被所填报专业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是否同意专业调剂,以及调剂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录取。
7. 艺术、体育类考生:对于艺术、体育类考生,按照国家关于艺术、体育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
8. 加分政策:对于符合国家及省(市、自治区)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加分。
9. 体检标准:考生须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10.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具体录取原则可能会根据每年的招生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关注绍兴文理学院官方网站或招生简章,以获取最新的录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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