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他在新诗的发展上提出了六点主张,这些主张对新诗的革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下是胡适关于新诗的六点主张:
1. 诗须言之有物:胡适认为,新诗的内容应该具有实质意义,反对无病呻吟和空洞的抒情。
2. 不拘格律:他主张打破旧体诗的格律束缚,提倡自由诗体,认为诗歌的形式应该随着内容的需要而变化。
3. 须讲求文法:胡适强调新诗应该遵循现代文法,使诗歌语言更加清晰、准确。
4. 不作无病之呻吟:他反对无病呻吟的诗风,主张诗歌应该反映现实生活,具有现实意义。
5. 务去滥调套语:胡适主张新诗应避免使用陈词滥调,提倡创新和个性。
6. 言之有物,不拘格律,讲求文法,不作无病之呻吟,务去滥调套语,这六点主张是新诗革新的基本方向。
胡适的这些主张,为新诗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对中国现代诗歌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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