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主要按照其资质等级进行划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以下是具体划分:
1. 施工总承包资质:
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相应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业务,也可以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施工。
2. 专业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施工。
3. 施工劳务资质:
施工劳务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具备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施工劳务作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企业资质等级的评定还涉及企业的注册资本、技术装备、人员素质、业绩等方面。具体划分如下:
注册资本:不同资质等级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不同,特级资质要求最高。
技术装备: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等级的技术装备,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人员素质:企业需要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等。
业绩: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工程业绩,以证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工程的能力。
我国对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按照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进行划分,并依据企业的注册资本、技术装备、人员素质、业绩等方面进行资质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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