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即省妇女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省妇联通常负责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促进男女平等,以及开展各种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活动。
省妇联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组织开展妇女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觉悟。
2. 推动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3. 开展妇女教育培训,提高妇女的素质和能力。
4. 组织妇女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 开展家庭工作,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谐。
6. 协助政府管理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省妇联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妇联组织,广泛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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