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1+6+n”是中国在综治(综合治理)工作中提出的一种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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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1”指的是“一个中心”,即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6”指的是“六个体系”,包括:
1. 基层基础体系
2.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3. 社会矛盾化解体系
4. 社会管理服务体系
5. 社会安全体系
6.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体系
“n”则是指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可以增加不同的内容和措施。
这种模式强调的是,在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要建立一个全面、系统的综合治理体系,从基层基础做起,通过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矛盾化解、管理服务、安全体系建设,以及加强领导,实现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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