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的清扫服务注册商标通常属于第38类。根据《国际商标分类》(Nice分类),第38类包括以下服务:
电信服务,包括电话、电报、传真、电视、无线电广播、卫星通信、互联网接入、电子邮件、数据传输等;
通讯服务,包括信息提供、新闻服务、在线数据库、在线论坛、在线社区、在线游戏、在线拍卖、在线广告等;
信息服务,包括提供地理位置信息、提供交通信息、提供天气预报、提供健康信息、提供教育信息等;
其他通讯服务,包括提供在线视频会议、提供在线翻译、提供在线翻译服务、提供在线会议服务、提供在线咨询服务等。
道路清扫服务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可以归类在第38类“通讯服务”或“信息服务”中,具体取决于商标注册机关的判定。在中国,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进行分类,通常道路清扫服务会被归类在第38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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