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条,国家建立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这个体制旨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体来说,这个体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预防为主:通过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
2. 防治结合: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既要注重防范措施,又要注重应急处置,实现防治结合。
3. 反应及时:对突发事件要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4. 措施果断: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果断采取措施,确保各项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5. 统一领导: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实行统一领导,确保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6. 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实行分级负责,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
7. 属地管理:以地方为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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