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高级警长在中国公安机关的警衔体系中属于高级警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警衔分为总警监至警员共五等十三级,其中高级警长位于高级警衔的第四级,即一级高级警长。
一级高级警长通常是指在公安机关中担任较高级别的领导职务,如县级公安机关的副职领导或者市、自治区级公安机关的科、处级领导。这一级别的人民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具有较高的权威和职责。
一级高级警长在中国公安机关的警衔体系中属于高级警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警衔分为总警监至警员共五等十三级,其中高级警长位于高级警衔的第四级,即一级高级警长。
一级高级警长通常是指在公安机关中担任较高级别的领导职务,如县级公安机关的副职领导或者市、自治区级公安机关的科、处级领导。这一级别的人民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具有较高的权威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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