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的高考赋分标准是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制定的,旨在公平、公正地评价考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以下是贵州省新高考赋分标准的大致内容:
1. 文化课成绩: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组成,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2. 选考科目:考生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选择3门科目作为选考科目。选考科目成绩按等级赋分,具体如下:
A等:赋分90分
B等:赋分80分
C等:赋分70分
D等:赋分60分
3. 特殊加分项目: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相关政策,考生在高考中可享受以下特殊加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加分:10分
残疾人加分:10分
烈士子女加分:20分
革命烈士子女加分:20分
军人子女加分:10分
省级优秀学生加分:10分
省级三好学生加分:5分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加分:5分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加分:10分
4. 综合素质评价:贵州省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按比例计入高考总分。
以上赋分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赋分标准以贵州省教育厅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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