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总局(简称民航局)是中国民用航空业的最高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全国民用航空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它管理的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管理所辖地区的民用航空活动,如北京、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东北和新疆等地区管理局。
2. 民航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航局直属的航空运输企业、航空维修企业、机场管理企业、航空油料供应企业等。
3. 民航科研院所:如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科学研究院等。
4. 民航行业协会:如中国民用航空协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等。
5. 民航监管机构:如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民航公安局等。
6. 民航地区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所辖地区的航务活动。
7. 民航机场:包括国内主要民用机场,如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等。
8. 航空运输企业:包括国有航空公司、民营航空公司、中外合资航空公司等。
9. 航空维修企业:负责飞机的维修、维护和保障。
10. 航空油料供应企业:负责航空燃油的供应。
以上是中国民航总局管理的部分单位,实际上还包括其他一些相关单位和部门。民航局通过这些单位和部门,对全国民用航空业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确保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有序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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