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具体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以下条件缴纳公积金:
1. 符合条件:灵活就业人员需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条件,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收入来源等。
2. 自愿原则:灵活就业人员需自愿参加,不能强制要求。
3. 缴纳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比例。
4. 缴纳金额: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由其本人承担,不得由单位代缴。
5. 办理手续:灵活就业人员需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的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您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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