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十一级岗位职责如下:
一、岗位职责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为人师表。
2. 负责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
3. 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编写教案,组织课堂教学。
4.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度,及时调整教学方法。
5.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6. 指导学生进行课外阅读、实验、实践活动等,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8. 组织、参与班级管理,维护班级纪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9. 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学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0.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要求
1.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
2.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教材。
3. 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调整教学方法。
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学生、家长、同事保持良好关系。
5.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6. 具备一定的班级管理能力,能够维护班级纪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7. 具备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8. 具备一定的自我学习能力,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9. 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能够应对工作中的压力和挑战。
10. 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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