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划分通常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1. 等级划分:学业水平考试通常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为最高等级,D为最低等级。
2. 具体标准:
A等级:得分在90分(含)以上。
B等级:得分在80分(含)至89分之间。
C等级:得分在70分(含)至79分之间。
D等级:得分在60分(含)至69分之间。
3. 成绩认定: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是学生高中毕业和高考报名的重要依据,各等级的成绩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
4. 重考机会:如果学生在某科目考试中未达到C等级,可以申请重考,直至达到C等级。
具体的等级划分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年的考试政策和规定有所调整,建议以当年深圳市教育局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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