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基本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非竞争性:
公共物品:通常具有非竞争性,即一个消费者使用该物品不会减少其他消费者对该物品的使用量。例如,国防、路灯等。
私人物品:具有竞争性,即一个消费者使用该物品会减少其他消费者对该物品的使用量。例如,面包、汽车等。
2. 非排他性:
公共物品:通常具有非排他性,即一个人使用该物品,其他人无法被阻止使用。例如,公园、道路等。
私人物品:具有排他性,即只有付费者才能使用该物品。例如,手机、电脑等。
3. 消费的不可分割性:
公共物品:通常不可分割,即不能将公共物品分割成更小的单位进行销售。例如,公共广播、公共电视等。
私人物品:通常是可分割的,可以根据需要分割成更小的单位进行销售。例如,一包零食、一件衣服等。
4. 消费的排他性:
公共物品:消费过程中难以排除他人,即他人无法被阻止享受该物品带来的利益。
私人物品:消费过程中可以排除他人,即只有购买者才能享受该物品带来的利益。
5. 定价机制:
公共物品:由于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公共物品的定价机制通常由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负责。
私人物品:定价机制通常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
通过以上标准,我们可以区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有些物品可能既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又具有私人物品的特征,这类物品被称为“准公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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