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观念,是一种传统的教学理念,其核心在于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体,负责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运用以及教学过程的控制。以下是这种教学观念的几个主要特点:
1. 教师主导地位:在这种观念下,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负责讲解、指导、监督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
2. 知识传授为主:教师通常按照课程大纲和教材,系统地传授知识,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深度。
3. 教学目标明确:教师根据学生的年龄、知识水平和教学大纲设定明确的教学目标。
4. 教学方式多样:尽管以教师为中心,但教师也会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如讲授、演示、讨论等,以适应不同学生的需求。
5. 评价标准严格:教师对学生进行评价时,通常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标准,注重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6. 师生互动有限:在这种教学观念中,师生互动可能相对较少,学生更多地是被动接受知识。
7. 注重课堂纪律:为了确保教学秩序,教师往往强调课堂纪律,要求学生保持安静、专注。
8. 重视教师的权威:教师的权威地位受到重视,学生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尊重和服从教师的指导和决策。
这种教学观念在历史上曾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知识传授和学术研究中。然而,随着教育理念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开始认识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的重要性。这种新的教学观念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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