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是指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具备一定规模、技术力量和施工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建筑业企业。
具体来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具有以下特点:
1.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属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中的三级。
2. 业务范围:三级企业可以承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包括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但不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环保工程等专业工程。
3. 注册资本:根据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4. 技术力量:三级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
5. 工程业绩:三级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工程业绩,如近3年内完成过一定规模的建筑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是在资质等级、注册资本、技术力量和工程业绩等方面有一定要求的建筑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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