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非领导职务是指在中国行政体系中,担任省级政府(如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某些特定职务,但这些职务并不具有领导权力。这些职务通常是为了协调、服务或者执行某些特定的职能而设立的。
具体来说,省级非领导职务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助理巡视员:协助巡视员工作,参与巡视检查、调研等工作。
2. 调研员:负责对特定领域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3. 助理调研员:协助调研员工作,参与调研、分析等工作。
4. 主任科员:在政府部门中担任一定职责,负责日常行政工作。
5. 科员:协助主任科员或上级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这些职务通常是为了满足特定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但并不具备行政领导职权。担任这些职务的人员通常在政府部门中扮演辅助和执行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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