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的确认条件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中国会计准则下商誉确认的主要条件:
1. 企业合并:商誉通常在企业合并中产生。企业合并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 购买方付出对价: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必须付出对价(如现金、股票等)以获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3. 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购买方需要确定被购买方在合并前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4. 合并成本:合并成本是指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总成本。
5. 商誉计算:如果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商誉),则超出部分即为商誉。
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合并成本: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总成本,包括直接和间接费用。
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被购买方在合并前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其所有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商誉:合并成本超过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公式来计算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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