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保护历史文化风貌为核心,以传承历史文化为宗旨,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水平,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
二、工作目标
1. 全面摸清历史文化风貌资源家底,建立完善的历史文化风貌资源名录和数据库。
2. 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编制,形成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保护规划体系。
3. 实施一批历史文化风貌保护项目,提升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水平。
4. 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管理制度,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5. 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历史文化风貌资源家底
1. 开展历史文化风貌资源普查,全面掌握历史文化风貌资源现状。
2. 建立历史文化风貌资源名录和数据库,实现资源信息化管理。
(二)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编制
1. 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内容和保护措施。
2. 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细化保护目标和保护措施。
3. 将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
(三)实施历史文化风貌保护项目
1. 优先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风貌资源。
2. 对受损严重的历史文化风貌资源进行抢救性保护。
3. 加强历史文化风貌资源的展示利用,提升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力。
(四)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管理制度
1. 制定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
2. 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保护责任。
3. 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破坏历史文化风貌资源的行为。
(五)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的良好氛围
1. 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2.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的资金投入,确保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专业人才培养,提高保护队伍素质。
(四)加强科技创新
鼓励开展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相关技术研究,提高保护技术水平。
(五)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各地可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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