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司法考试(法考)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要求和变化:
1. 考试名称变更:从“司法考试”更名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标志着考试性质和定位的变化。
2. 考试时间调整:原司法考试一年一度,改革后,法考改为每年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定在每年的9月。
3. 考试科目调整:原司法考试包括法律知识、法律实务、法律职业道德三个部分,改革后,法考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
客观题考试:包括宪法、法理学、中国法律史、法制史、经济法、商法、民法学、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等18个科目。
主观题考试:包括案例分析题、论述题、法律文书写作等。
4. 考试资格:改革后,法考成为从事法律职业的必要条件,只有通过法考才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 考试形式:客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主观题考试采用纸笔作答。
6. 考试报名:改革后,法考报名实行全国统一报名,考生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7. 成绩管理:客观题考试成绩全国统一,有效期为两年;主观题考试成绩全国统一,有效期为一年。
8. 证书效力:通过法考的考生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这次改革旨在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素质,确保法律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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