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主管开具罚单但没有提供收据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1. 内部管理问题:可能是保安主管个人的疏忽,没有按照规定开具收据。在一些情况下,罚单和收据是分开处理的,保安主管只负责开具罚单。
3. 简化流程:在某些情况下,罚单可能只是作为警告或记录,并不需要收据。例如,如果罚金数额较小,或者罚单是为了记录违法行为而非实际罚款。
4. 法律或政策规定:在某些地区或机构,可能没有明确规定罚单必须附有收据。
5. 安全考虑:有时为了避免收据丢失或被篡改,可能会选择不提供收据。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与保安主管或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如果罚单金额较大或涉及到个人财产,最好要求提供正式的收据或发票,以便于后续的报销或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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