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和哺乳假的具体天数在中国各省份可能有所不同,但以下是国家层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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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 哺乳假: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哺乳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每生育1个婴儿,哺乳假为6个月,可以延长至1年。在这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女职工哺乳时间。
部分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产假和哺乳假进行调整,具体天数以当地规定为准。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查阅当地的相关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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