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包括:
1.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区、商河县、南辛庄街道、白马山街道、兴隆街道、党家街道、孙村街道、济北街道、济阳街道、商河街道等区域内,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济南综合保税区等区域内,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 济南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 济南市各级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福利院、殡仪馆等周边100米范围内,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 济南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名人故居等周边100米范围内,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 济南市各级重点防火区、重点防护区域、重点危险源周边100米范围内,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7. 济南市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以上区域内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进行调整。如有变动,请以济南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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