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级公务员面试通常由以下人员组成:
1. 面试考官:面试考官是面试的核心成员,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评价。县区级公务员面试的考官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织人事部门代表:负责面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相关部门代表:根据招聘职位的需求,邀请相关部门的代表参与面试。
专业评委:根据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或学者担任评委。
2. 面试考生:面试考生是面试的主体,参加面试以争取成为公务员。
3. 记录员:负责记录面试过程中的考生回答和考官评价,以便后续整理和分析。
4. 观察员:观察员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人员担任,负责对面试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
5. 面试工作人员:负责面试现场的布置、考生引导、考官服务等工作。
不同地区和不同职位的面试人员组成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公务员局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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