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退休人员返聘是否可以转成公益性岗位,需要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政策来决定。
1. 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退休人员返聘是在其退休后,与原单位或者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人员返聘的岗位通常属于正常劳动关系,而非公益性岗位。
2. 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是指政府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设立的岗位,通常由政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提供,工资和福利由政府或相关单位承担。
3. 具体情况:
如果退休人员返聘的岗位是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社会公益等需要,且符合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条件,那么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转为公益性岗位。
如果退休人员返聘的岗位不属于公共服务、社会公益等范畴,那么一般不能直接转为公益性岗位。
是否可以将退休人员返聘的岗位转成公益性岗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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