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新交规规定,如果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的扣分不满12分,一般是不需要重新学习考试的。但是,以下几种情况除外:
1. 累积扣分达到12分:驾驶员需要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并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
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扣分达到12分,但之前已经通过学习并重新考试取得合格证明的:即使此次扣分未满12分,也需要重新参加学习考试。
3.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扣分达到12分,但之前因为累积扣分已经参加学习考试的:同样,即使此次扣分未满12分,也需要重新参加学习考试。
4.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扣分达到12分的:即使未满12分,也需要重新学习考试。
5.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扣分达到12分,但之前已经因为累积扣分被暂扣驾驶证的:即使此次扣分未满12分,也需要重新参加学习考试。
综上所述,如果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的扣分不满12分,且不属于上述情况,则不需要重新学习。但如果属于上述情况之一,则必须重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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