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才等级划分主要依据《江苏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以及各市的相关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个大致的分类框架:
1. 顶尖人才:
国家级领军人才
省级领军人才
2. 高层次人才:
一级高层次人才(相当于副高级别)
二级高层次人才(相当于中级)
三级高层次人才(相当于初级)
3. 紧缺人才:
根据各市、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紧缺人才进行分类和认定。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顶尖人才:
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科学家、企业家等;
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
高层次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
具有硕士学位,且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称;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称;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级技术职称。
紧缺人才:
根据各市、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紧缺人才进行分类和认定。
各市、县(市、区)的具体实施细则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划分标准请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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