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语言中,用户标识符(也称为变量名、函数名等)遵循以下规则:
1. 第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A-Z 或 a-z)或下划线(_)。
2. 后续字符可以是字母、数字(0-9)或下划线。
3. 标识符是区分大小写的,即`Name`和`name`是两个不同的标识符。
4. 标识符不能与C语言的关键字相同。关键字是C语言中预定义的具有特定意义的单词,如`if`、`while`、`int`等。
5. 标识符不能以数字开头,但可以包含数字。
以下是一些合法的标识符示例:
`myVariable`
`_myVariable`
`myVar1`
`myVar_1`
以下是一些非法的标识符示例:
`1myVariable`(以数字开头)
`my variable`(包含空格)
`int`(与关键字相同)
`my-var`(包含非法字符“-”)
遵循这些规则,你可以为你的C程序中的变量、函数、数组等创建有效的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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