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有以下要求:
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留样等环节的规范操作流程。
2.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堂的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保持个人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3. 原料采购:食堂应当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并索取并保存相关凭证。
4. 加工制作: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时,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的清洁和卫生。
5. 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法规和标准,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6. 留样:食堂应当对加工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并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7. 环境卫生:食堂的加工制作区域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8. 信息公开:食堂应当公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
9. 应急处理:食堂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10. 接受监督检查:食堂应当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其工作。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能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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