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属公费师范生是指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出资培养,毕业后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生。这些学生的毕业去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基础教育学校任教:这是公费师范生毕业后的主要去向,他们通常会被分配到广西各级各类基础教育学校,如小学、初中、高中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 教育机构工作:部分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可能进入教育科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等从事教育研究、教师培训等工作。
3. 教育行政部门:部分优秀毕业生可能会被选拔到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参与教育政策制定、教育资源配置等工作。
4. 其他事业单位:由于公费师范生在培养过程中接受了较为全面的教育,因此他们也有机会进入其他事业单位工作。
5. 自主创业:随着政策的放宽,部分公费师范生选择自主创业,从事与教育相关的业务。
公费师范生在毕业后必须履行服务承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定年限。具体年限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年的政策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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