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校职工,即公立学校的工作人员,他们通常属于职业阶层中的教育行业。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层:
1. 管理阶层:包括校长、副校长等,负责学校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2. 教师阶层:包括小学、中学、高中的教师,以及高等教育中的教授、副教授等,他们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体。
3. 教辅人员:如辅导员、实验员、图书管理员等,他们协助教师进行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服务。
4. 行政人员:包括人事、财务、后勤等部门的职员,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和保障工作。
5. 技术人员:如电工、维修工等,负责学校的设施维护和保障。
这些职业阶层在我国的职业结构中属于中产阶层,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他们的工作对于国家和社会的教育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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