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宅基地申请流程及条件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符合当地农村村民的户口,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无宅基地或宅基地面积不足。
3. 家庭成员未分家,且家庭成员之间没有其他宅基地。
4. 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
5. 没有拖欠集体土地承包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村委会审核:村委会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核实申请人家庭人口、核实申请人家庭耕地面积等。
3. 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村委会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提交给村民代表大会审议。
4. 公示: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 批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村委会将申请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6. 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乡(镇)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 家庭成员证明。
3. 无宅基地证明或宅基地面积不足证明。
4. 土地利用现状图。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流程及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村委会或相关部门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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