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中的紧急燃油附加费(Emergency Fuel Surcharge,简称EFS)通常在以下情况下收取:
1. 定义:紧急燃油附加费是指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导致船舶燃油成本急剧上升时,船东为了弥补燃油成本增加而向托运人收取的额外费用。
2. 收取标准:
固定费率:有些情况下,船东会事先设定一个固定费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便按照该费率收取附加费。
按实际成本:另一种方式是按照实际燃油成本的增加额来计算附加费。
3. 计算方法:
固定费率:例如,如果规定每吨货物收取10美元的紧急燃油附加费,那么每吨货物的附加费就是10美元。
按实际成本:需要根据实际燃油成本的增加额来计算。例如,如果某次航班的燃油成本比平时增加了20%,那么紧急燃油附加费可能是每吨货物增加20%的费用。
4. 通知与确认:
船东在收取紧急燃油附加费前,通常需要向托运人发出通知,说明紧急情况、燃油成本增加的情况以及附加费的收取标准。
托运人确认后,双方才能正式执行附加费的收取。
5. 合同条款:在运输合同中,通常会包含关于紧急燃油附加费的相关条款,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收取该费用,以及如何计算和收取。
紧急燃油附加费的收取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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