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免考条件如下:
1.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累计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 取得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免考日止,其资格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5. 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受聘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可免考《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
免考条件中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是指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年限。同时,免考条件只适用于一级建造师考试,不适用于二级建造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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