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证,也称为锅炉操作证,是从事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的资格证书。在中国,司炉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A类司炉证:
适用范围:适用于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司炉操作人员。
功率范围: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35吨/小时,或者额定热功率大于等于4.2兆瓦。
2. B类司炉证:
适用范围:适用于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司炉操作人员。
功率范围: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35吨/小时,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4.2兆瓦。
3. C类司炉证:
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型锅炉的司炉操作人员。
功率范围: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吨/小时,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等于0.7兆瓦。
4. D类司炉证:
适用范围:适用于特殊类型锅炉的司炉操作人员,如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等。
功率范围: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吨/小时,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等于0.7兆瓦。
不同类别的司炉证对应不同的锅炉操作要求和技能水平。持有相应类别司炉证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锅炉类型和功率范围内进行操作。同时,司炉人员还需定期参加复审,以保持其操作证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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