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关于休学和复学有以下规定:
1. 休学规定:
学生因身体状况需要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休学期间,学校应当保留学生的学籍。
学生因病休学的,学校应当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2. 复学规定:
学生休学期满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学校审核同意后,应当及时办理复学手续,并通知学生到校学习。
学生复学后,学校应当安排其参加学习,不得因休学时间较长而降低其学业成绩。
3. 特殊情况:
对于因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变故等原因需要休学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并协助其办理休学和复学手续。
对于休学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学校可以决定不予复学。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可能因地区、学校等因素有所不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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