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年间(1662年—1722年),苏州知府的任职情况较为复杂,因为这一时期有多位官员担任过苏州知府。以下是一些在康熙年间担任过苏州知府的官员:
1. 宋德宜:康熙三年(1664年)至康熙五年(1666年)间担任苏州知府。
2. 王鸿绪:康熙五年(1666年)至康熙八年(1669年)间担任苏州知府。
3. 张鹏翮:康熙八年(1669年)至康熙十一年(1672年)间担任苏州知府。
4. 李光地:康熙十一年(1672年)至康熙十三年(1674年)间担任苏州知府。
5. 徐元文:康熙十三年(1674年)至康熙十四年(1675年)间担任苏州知府。
6. 张伯行:康熙十七年(1678年)至康熙二十年(1681年)间担任苏州知府。
7. 叶方蔼:康熙二十年(1681年)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间担任苏州知府。
8. 李之芳: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至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间担任苏州知府。
9. 王鸿绪: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至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间再次担任苏州知府。
10. 李光地: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至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间再次担任苏州知府。
这些官员在任期间,都为苏州的治理和发展做出了贡献。由于历史记载的局限性,可能还有其他官员担任过苏州知府,但以上列举的较为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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