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检查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来说:
1. 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检查结果负责。
2. 企业内部检查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检查结果负责。
3. 交叉检查责任:在交叉检查的情况下,参与检查的部门或单位应当明确各自的检查职责,并对检查结果共同负责。
4. 整改责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法强调的是责任到人,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从而保障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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