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制单位是中国历史上使用的一种度量衡单位体系,它起源于中国古代,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广泛使用。市制单位包括长度、面积、体积、重量等多个方面,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市制单位:
1. 长度单位:
尺:1尺等于10寸,大约是33.33厘米。
市尺:1市尺等于1/3米,大约是33.33厘米。
寸:1寸等于1/10尺,大约是3.33厘米。
市寸:1市寸等于1/10市尺,大约是3.33厘米。
2. 面积单位:
方尺:1方尺等于1尺×1尺,大约是1平方米。
市亩:1市亩等于1/15市顷,大约是666.67平方米。
3. 体积单位:
石:1石等于10斗,用于量重物。
斗:1斗等于10升,用于量液体。
升:1升等于1公斤水在4℃时的体积。
4. 重量单位:
斤:1斤等于16两,大约是500克。
两:1两等于1/16斤,大约是31.25克。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统一度量衡,我国开始逐步采用公制单位,并在1977年正式宣布废除市制单位。但市制单位在中国部分地区和某些行业仍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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