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行文通常不使用函。函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等。它是一种正式的公文,适用于不同级别、不同系统、不同地区之间的正式交流。
而单位内部行文,如部门与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领导与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一般使用以下几种公文形式:
1. 通知:用于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2.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3.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4.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5.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因此,除非特殊情况,单位内部行文一般不使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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