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称无固定期合同)的条件并不是基于工作年限,而是根据法律规定的一些特定情况。以下是一些可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情形:
1. 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终身合同,它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固定,但一旦签订,除非出现法定解除条件,否则双方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因此,工作多少年并不是决定是否可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唯一因素。具体是否可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需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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