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人员通常是指在学校中负责管理和执行学校日常事务的工作人员。他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校长: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学校的全面管理工作。
2. 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学校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工作。
3. 教务主任: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监控等。
4. 学工处(学生工作处)主任: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管理等工作。
5. 总务主任: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财务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校园安全等。
6. 教研室主任:负责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7. 教导处主任:负责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培训等工作。
8. 图书馆馆长:负责学校图书馆的图书采购、借阅、管理等工作。
9. 宿舍管理员: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包括宿舍卫生、安全等。
10. 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等工作。
这些校务人员共同协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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